本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校內115/3/19止)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依  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

公告內容: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115年2月26日起至115年3月26日止受理申請。

三、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四、旨案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詳如本要點。

五、申請之應備文件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前一學期成績單及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二)上述低收入戶證明,應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

六、檢附本要點及本案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如附件。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