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高三期末考及學期成績已上傳,請同學於4/30(五)16:00前上網確認完畢

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期末考及學期成績已上傳,

請同學自行登入學校首頁1campus 校務系統 ,確認各科成績;

如成績有誤,請務必於4/30(五)16:00前至教務處註冊組進行更正申請,

請注意時效,超過時間恕無法受理!

註冊組分機:#221承辦人林小姐

若承辦人不在,請留下相關資訊(班級座號姓名、有疑問的科目及成績、電話)等候回電。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25 條:

「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之三分之一者,該科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註冊組預計4/30將三分之一缺曠名單上簽,5/4執行成績歸零之規定

成績計算說明:

1. 分子:本學期各該科曠課、事假之累計節數。(開學2/11到成績結算日4/30)

2. 分母:本學期各該科總上課節數(依本學期行事曆及學生課表計算,高三生開學至畢業前)。

3. 各科缺課比例:分子/分母 ≥ 1/3,該科學期學業成績即以 0 分計算。

4. 各科目之缺課節數分開統計,例如:數學只統計數學該科之缺課節數,不與其他科目合併計算,以此類推。

實例說明:

某科目於開學到畢業前總計15週(每週2節,共計30節),而開學到成績結算日前,總計12週(24節)。某位學生於開學到成績結算日前,共計4週(8節)曠課,則缺曠課比率計算如下:分子需以開學到成績結算日前,分母需以開學到畢業前計算。故此案例之缺曠課比率為8/30,未達三分之一,無須以零分計算,並上傳高三下成績單。


重要提醒:

為保障同學修課權益,請同學自行至「校務行政系統」檢視缺課情形。

如缺曠登錄錯誤,請立即與生輔組反應。

對於三分之一計算有疑義,請於 4/30(五)16點前至註冊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