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校內至115/9/22下午5點止)

一、申請條件:
(一)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 者。
(二) 前一年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20%(一項符合即可)。
(三) 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
(四)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二、校內申請至115年9月22日下午5點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