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基隆市拋磗愛心社-清寒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自行申請至115/9/24,以郵戳為憑)

一、凡設籍市區公所列冊之清寒子女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或高中職等校。

二、公、私立大學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體育成績達70分以上,且無一科不及格者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柒仟元正。

三、公私立高中、職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體育成績達70分以上,且無一科不及格者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正。

四、名額:大學十五名,高中職卅名。如有超過名額者,則以成績高低排序為優先順序,不足額者以實際名額者為限。

五、以上申請辦法由各校公佈後於9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1)該學年學生證影本一份(2)該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一份(3)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一份、戶口名簿影本一份(4)申請書一份(由本社提供申請人填寫) 寄到本社審查。

六、每所學校可申請非低收入戶資格兩名(家庭困頓又無社會補助者)惟學年成績須與前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