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校內10/6止)

對象:高二、高三普通科在學學生(2名,每名5000元)
申請條件:111學年度第2學期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德育成績甲等以上,需備推薦書(導師及主任簽核), 並符合下列其中之一項條件

  •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 單親家庭負責教養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 家庭遇有重大變故,生活有困難者。

※申請期間至本年10月6日止,備妥文件請送註冊組辦理
相關申請辦法、表單下載及填寫範例請參閱大和建設機構官網 https://www.da-ho.com.tw/page/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