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113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12-29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勞動部公告下載應備申請文件下載 Post Views: 154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中興大學推廣教育「2024年閩南語系列班」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第十六屆校友傑出成就獎遴選辦法暨推薦書相關內容愛背包—玩具應用研習工作坊2026-04-23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112年合製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數位課程已登載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