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校內9/28止)

校內收件日期:至112月9月28日17:00止

※申請資格:

1.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家境清寒。

2.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高中組:20名,每名3000元。

※申請方式:(備妥文件於9/28前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1. 申請書*1份

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獎懲&出缺勤紀錄各*1份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如為低或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區公所證明書影本*1份。

※詳細辦法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