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嘉新獎學金」(線上申請至3/31)

獎學金申請期間:自3月4日上午9時起至3月31日下午17時止 (因校內需預留審核時間,故學生線上申請至3/31止)

一律採線上申請,請同學自行至下述網站申請: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一)獎學金之種類、發放金額及名額:

1. 大學校院學生: 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

2. 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3. 總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基金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4. 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外,並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基金會舉辦之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 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5. 此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

(二)申請資格: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a. 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b.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2.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三)申請方法:

採線上申請及覆核,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如因故無法完成線上作業,請與基金會聯繫。線上系統操作說明請參看:https://reurl.cc/96VN5a

(四)申請步驟:

a. 進入線上系統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b.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檢附文件:■ 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師長推薦信:a. 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b. 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c. 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學生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