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辦理「111年大孝門廣場藝文表演」,請有意參加者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0年11月2日正教字第1103002524號號函辦理。

二、該處為拓展場域藝文新氣息,推動文化觀光,提高民眾藝文參與,特提供表演場地,鼓勵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之學校社團及優秀藝文團體發揮創意,秀出精湛才藝,共同營造藝文氛圍。

三、檢附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公文影本、電子海報及實施計畫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