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外交部製作之警語標示海報2件及新聞稿

ㄧ、依教育部111年6月7日臺教授青字第1110000157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國人赴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求職遭遇詐騙陷阱一事,轉知外交部製作之警語標示海報2件及新聞稿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