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訓令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75337號函轉行政院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訓令辦理。

二、本市演習時間為1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至14時00分。

三、相關配合作為請卓參下方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