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轉知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修正發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行政院定自113年6月3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360Post published:2024-07-01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一、依教育部113年6月27日臺教社(一)字第1130066821號函轉行政院113年6月26日院臺交字第1131016545B號函、交通部113年6月17日交運字第1130016088號函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條規定辦理。 Post Views: 2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Color Our Rights:2024人權海報設計競賽下一篇文章大考中心辦理「大學入學考試素養導向命題工作坊」,鼓勵教師參加。相關內容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適應體育休閒促進會策畫辦理2024新北市第十屆“點亮星光、愛心永傳”關懷自閉症公益路跑活動簡章2024-05-13公告新增Po文時遇到空白畫面,請按Ctrl+F5即可。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