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公告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就學貸款

一、依據113年1月16日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下稱本辦法)及113年1月17日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之資格及利息,說明如下:

(一)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下,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二)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家庭年所得總額放寬至148萬元以下均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三)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3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四)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元,但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可申請貸款,惟利息應自行負擔。

三、有關學生畢業後就學貸款利息緩繳措施,說明如下:

(一)緩繳本息部分,貸款人月收入未達5萬元均可申請。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例如:養育1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6萬元以下;養育2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7萬元以下,依此類推,且申請次數為12次(12年)。

(二)只繳息不還本(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部分,貸款人得申請次數為12次(12年)。

★欲申請助學貸款者請先至學務處訓育組領取「助學貸款驗證單」,需先完成校內申請作業後,再至臺灣銀行對保,對保後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暨約定事項」學校存執聯及前項「助學貸款驗證單」,於學校「註冊截止日前」交回學務處訓育組李小姐。 (請參閱「助學貸款作業須知」)。

112學年度下學期對保期間為113/1/15(一)∼113/2/29(四),並請於學校「註冊截止日前」辦妥對保!

一、到本行辦理對保手續係屬提出申請/撥款通知,並非註冊,請在「註冊前」將相關資料繳回學校完成註冊。
二、銀行臨櫃對保時間:113/1/15(一)∼113/2/29(四)上午9:00至下午3:30(不含例假日)。
三、線上申貸時間:113/1/15(一)∼113/2/29(四)(24小時服務,例假日亦可上網完成同一學程續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