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一) 報名當日或當日前 14 天,被列管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者,可委託他人報名。
(二) 若報名之後,考試(5月7日)當日或當日前 14 天被列管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則不得應試,並將列入補考(5月28日);若於當日應試中,則中止應試,考生由招生委員會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辦理。本項考試中止應試之成績不採計,並將列入補考(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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