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4-05-20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a09030000e_1130060401_senddoc1_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8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明新科技大學113年度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第22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相關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110年度學生課程學習成果分享會系列活動第一梯次2021-10-19轉知2025第14屆亞洲動物保護大會Asia for AnimalsConference」活動,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202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