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1年度嘉新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在大專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前項所稱體育成績包括「健康與體育」成績;操行成績包括「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常生活評量」成績。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線上申請時間:民國111年3月16日起至4月29日(五)止。

申請手續:採線上申請及覆核,如因故無法完成線上作業,請與該會聯繫。
(線上申請教學網址: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guide)

一、申請人:
a) 進入網站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b)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檢附文件:
■ 前一學期學校正式成績單。
■ 如家境清寒,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可於線上直接繕打,或書面填寫後上傳)。
■ 師長評語或推薦信(請師長書寫後上傳)。
■ 申請人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 (附件一)。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附件二)。


二、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
敬請於申請截止日前,依本會提供帳號、密碼登入,核查學生提供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並請註記申請學生本學期是否已獲得其他獎學金(政府或學校提供之助學金免填)。經學校核查通過之資料,即進入本會審查程序。

兆福基金會獎學金申請官網 (3/16開放申請、至4月29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