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度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新住民相關活動補助資源)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3月3日移署移字第11100287501號函及民政處111年3月7日基府民戶貳字第1110108456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移民團體參考可申請政府之經費補助項目,內政部移民署已彙整旨揭資源並公告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新住民照顧服務專區/新住民照顧服務內容/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111年度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請協助向各移民團體宣導運用。

三、檢附「111年度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