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點、第17點、第1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74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1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74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梁小姐,電話:(04)370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