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該局)為賡續推廣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辦理113年度「校園智慧宣導」活動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6月13日智著字第11360009250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宣導」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該局今年度委由「大學生劇團」,以生動活潑的演出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智慧財產權,其宣導時間為30至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二)本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額滿為止),歡迎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三)如欲報名逕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Q0ecl052sPT96XJsuA9PxFPXtVQsj66CJt1Fbcn3DYk/viewform?edit_requested=true)或掃描海報中之報名連結QR-Code進行報名。

(四)本案執行單位為飛力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連絡電話:(02)8786-9798轉160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