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署為協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發展,並因應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型態、所需知能與需求不同,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115年度將補助50所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自治組織相關知能工作坊,每校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並針對學生自治專業增能活動優先補助。
三、申請補助案至遲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免備文寄送本署提出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計畫調整部分重點提示如下:
(一)補助經費以經常門為限,刪除原附件1經費概算編列基準表。
(二)學校經費申請表計畫期程,填註各校規畫辦理期程起訖。
(三)本署主管高級中等私立學校應填復本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計畫附件二滿意度調查表格式,調整主辦單位填註為申請補助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