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具備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三、辦理期程與地點:

(一)第一階段課程:9月17日至10月2日,每週六、日,連續三週,共6天課程,暫定於臺中市辦理。

(二)第二階段課程各專業課程與跨專業課程:10月15、16日,以及11月5日,暫定於高雄市辦理。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截止,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內報名,並依報名課程階段填寫網路表單,其報名方式及時間詳參本實施計畫第十項規定。

五、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規範持續修正,學員必須遵循相關防疫規定始可進入研習會場。

六、建議各單位核予参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符合受訓資格,有意願參加的老師請洽資源教室或輔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