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Post author:klgsh310Post published:2021-11-03Post category:防疫專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下載 Post Views: 4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 11.2起適用下一篇文章基隆女中防疫措施。(110年11月15日第4次防疫小組會議通過)相關內容轉知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2022-04-22置頂公告國教署最新防疫管理指引,8/15起給假更改規定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