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Post author:klgsh310Post published:2021-11-03Post category:防疫專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 11.2起適用下一篇文章基隆女中防疫措施。(110年11月15日第4次防疫小組會議通過)相關內容教職員工防疫相關假別-1111013更新2022-10-27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20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