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總處宣導,請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5-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3學年第2學期 -住宿生寢室床位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博士班114學年度招生相關內容轉知有關「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請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2024-05-15轉知112年至114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13年3月31日屆期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