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並自111年2月11日起生效。Post author:klgsh360Post published:2022-03-01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 / 生輔組一、依教育部111年2月11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0641A號函辦理。二、請教師參酌上開事項,以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達到積極正向協助、教育、輔導學生之目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第6屆臺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簡章」下一篇文章公告112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受理申請公告相關內容M痘(Mpox)疫苗自費接種服務相關訊息2024-11-29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2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