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並自111年2月11日起生效。Post author:klgsh360Post published:2022-03-01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 / 生輔組一、依教育部111年2月11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0641A號函辦理。二、請教師參酌上開事項,以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達到積極正向協助、教育、輔導學生之目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第6屆臺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簡章」下一篇文章公告112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受理申請公告相關內容轉知新現代五項科技運動媒合說明會2022-04-28轉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2年「112年數位行銷實作研習工作坊研習課程」,敬邀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與【普高學生亦可報名參加】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