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校內申請日期:至9月25日(一)17:00止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111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學業優秀獎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 (以下同)8,000元整。
※升學獎學金: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整。

※申請文件:備妥後於9月25日前送註冊組辦理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 「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新北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學生證影本(蓋有112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