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日期:113年11月14日(四)第5、6節
配合外聘評審時間:
- 臺灣客語朗讀(海陸腔)改為11月12日(二)第7節
- 臺灣原住民族語朗讀(海岸阿美)改為11月15日(五)第3節
二、抽籤:朗讀、演說、情境式演說選手之序號,由各班「學藝股長」於10月29日(二)中午12時在川堂集合代抽;集合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各選手序號於抽籤後兩日內公告於教務處窗口及校網公告(如附件)。靜態組序號由電腦抽籤。(如附件)
三、參加比賽之同學,請由各班學藝股長統一於賽前請妥公假,公假單「指導老師」欄,請由國文老師簽章。
四、比賽地點:將於比賽前一周公告於教務處窗口及校網公告。
五、其餘規定請參照113學年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國家語言建議書面用語名稱,要點中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調整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六、比賽場地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