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Post author:klgsh711Post published:2023-06-16Post category:圖書館 / 校外宣導與活動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基隆市政府與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合作辦理「青少年導覽大使培訓營」下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召募高中(職)以上同學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相關內容113年度「運用 Cool English網站資源‧融入英語課程教學」教案徵稿比賽辦法,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4-01-05本校訂於114年6月21日辦理線上講座:《蓋婭科普講座系列 48》—— 「穿越古今:乾旱與半乾旱地區極端氣候的評估與風險管理應用」,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校所屬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5-05-19
本校訂於114年6月21日辦理線上講座:《蓋婭科普講座系列 48》—— 「穿越古今:乾旱與半乾旱地區極端氣候的評估與風險管理應用」,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校所屬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