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公告國教署最新防疫管理指引,8/15起給假更改規定

依來文辦理,最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如附件,112年8月15日起,假別更動如下:

(一)0+n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5日

(二)取消原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假不列入全年性病假或出缺勤計算等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快篩陽性教職員工生請假
規定更動:

1、學生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隔離假」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
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2、教職員工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