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112年第二梯次(校內至9/28止)

※備妥相關文件送註冊組辦理,收件至112年9月28日止。

申請條件:

1.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

2.具原住民籍身分(需繳驗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具有正式學籍者且現就讀本校之在學學生。

獎助項目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 生活津貼。

相關資訊及表件請詳閱 https://reurl.cc/WDdRO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