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申請應備下列文件:

  1. 獎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
  2. 學生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3.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4. (已經畢業學生可憑前一學年度成績申請)
  5. 前一學年成績單
  6.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7. 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鑑輔會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8.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須為學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