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等縣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基隆市原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

申請日期: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申請資格: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每科皆60分以上且平均達75分以上

獎勵金額:新臺幣3500元整


【新北市原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含大專院校)。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3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四)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獎勵金額:新臺幣8,000元整


【桃園市原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

申請期限: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清寒獎助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總平均70分以上,每學期新臺幣6000元。

優秀獎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每學期新臺幣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