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1學年度獎助學金

請有意願的同學注意申請時間,自行email申請。

一、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及名額:(每學年之下學期獎助一次)

   (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凡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現就讀於

     高中職,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含五專前三年),限93/09/01-96/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

          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15000元,暫定10名。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北北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

     市或基隆市之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生等

     等),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3/09/01-96/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

          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50名。

   (3)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或(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之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

     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者。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暫定3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申請崇善獎者,經審核未符合複審資格者;得將初審合格者,轉為助學金優先審核甄選。

二、檢附資料:

   (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檢附下列述明之(1. 2. 3. 4. 5. 6. 7. 8.)等共八項資料。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檢附下列述明之(1. 3. 4. 5. 6. 7. 8.)等共七項資料。

    1.本會製作之「申請表」(列印已完成「E-mail 網路報名」之申請表)。

    2.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本學年度下學期已註冊章)。

    4.本學年度下學期之在學證明書正本。

    5.本學年度下學期註冊時,學校製發之繳費收據單影本(含學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繳費單)。

     若為助學貸款或信用卡繳款者,仍須提供註冊繳費收據單。

    6.本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正本(高中職生:加附德行評量表,含有獎懲紀錄者)。

    7.全戶戶籍謄本正本(限112/02/01後申請;全戶現住人口ヽ詳細記事;且需含有父、母或監護人之資料)。

    8.基金會限定格式之「推薦書」(請推薦人親自密封與簽章;否則不受理)。

   (3)崇善獎:

    1.與助學金相同之各項資料。

    2.行善行孝之事蹟,最少伍仟字(可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申請方式:請先備妥「檢附資料」,再進行「E-mail 網路報名」;以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郵寄資料申請」。

       請分二階段進行(詳閱:申請表範例說明)。

   (1)第一階段:E-mail 網路報名(限112/04/17(一)上午8時起-至112/04/19(三)下午5時止)。

         詳實鍵妥申請表之『甲部份』資料,將申請表以『Word  附加檔案』方式,E-mail 至本會電子

         郵件信箱  E-mail :chorn-shan@umail.hinet.net 

   (2)第二階段:郵寄資料申請(依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指定之【郵寄期限日期】約2-3天之內)。

         網路報名後,12時內,將會收到本會E-mail 傳送之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立即列印申請表,在

         『乙部份』蓋章,且備妥『丙部份』應檢附之資料,以本會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上,記載之郵寄

         期限日期內,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崇善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收』。

   若未依相關規定、資料短缺、分批郵寄、提前或逾期者,皆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概不退件。

   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本會之各項辦法,並同意本會派員訪查,若謝絕者,視同放棄審核。

六、基金會將召開評審委員會,經審核甄選通過者,預定於112/05/31前,專函通知與核發。

申請表書寫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