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嘉勉品學兼優及樂心助人之學子們,鼓勵參與社會福利公益團體(NPO)
志工,特設立此獎助學金。
二、名額:預定發放碩博士生 10 名、大專院校生 30 名、高中職生 30 名,共計 70
名;本會將視各組申請情形調整錄取名額。
三、金額:三組合計 211 萬元整
(一) 碩博士生 10 名:每名 4 萬元,共計 40 萬元。
(二) 大專院校生(含五專四、五年級)30 名:每名 3 萬 2,000 元,共計 96 萬元。
(三) 高中職生(含五專一~三年級)30 名:每名 2 萬 5,000 元,共計 75 萬元。
四、申請資格:
(一) 申請條件:
- 領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 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須由地方行政機關、就讀
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 志工服務時數: - 當年度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 60 小時以上;學
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 - 時數計算期間自前年度 9 月 1 日起至本年度 8 月 31 日止。
-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之資訊可參考以下網站:
(1)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各縣市志願服務專區
(https://vol.mohw.gov.tw/vol2/weblink/index.gsp)
(2)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
全省非營利組織查詢 (http://www.npo.org.tw/npolist.asp)
公益人力銀行-志工招募(http://www.npo.org.tw/job_list.asp?tp=3)
(3) 104 人力銀行─志工服務查詢
(https://www.104.com.tw/area/volunteer/volunteer.cfm)
(4) Igiving 公益網─志工招募
(https://www.igiving.org.tw/contents/volunteer?order[tv2ci]=)
(5) 醫療財團法人或醫療社團法人之醫療院所(由社工室或相關單位出具服務證明)
(三) 成績標準(新生或轉學生得提具原學校成績單): - 109學年度學業及德行成績:
(1)碩博士生、大專院校生及高中職生: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
(2)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代表參
賽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 60 分以上者。 -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學校師長於申請表書寫品德表現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