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111年10月7日(五)中午12:00止
*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 25 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申請者 110 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 60 分以上;德性分數 60 分以上。
*獎助金額:
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級)、大專院校(含五專 4-5 年級),每名壹萬伍千元(每組至多 40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