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申請時間:每學期受理申請(上學期收件至九月底截止;下學期收件至三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

***培育辦法請參見官網: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特殊才能組: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且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二)於教育部公布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刊載之體育競賽種類中,個人競賽項目成績表現優異,近三年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或曾參與國際性具規模之比賽以及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注意事項]:
(一)符合培育條件之申請者中,若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優先錄取。
(二)特殊才能組培育學生,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上述(一)所列國外學校之大學部、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國中、高中學生表現特別優異且取得入學許可,均得經個案審核與評估後,亦可繼續給予培育。

以上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專案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
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

***線上申請: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需先填寫「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電子表單,建立申請者資料後,下載並完成培育申請書與相關附繳證明備妥一同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