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申請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高中二年級至三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或校排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高中一年級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二)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
(三)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四)填妥本會申請書一份(如附件)。
(五)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