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送修正之「衛生福利部社福人員勞動申訴案件辦理流程圖」案,自112年6月30日起生效Post author:klgsh513Post published:2023-07-10Post category:庶務組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 / 總務處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5日臺教學(一)字第1120065719號及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30日衛部救字第1121362223號函辦理。二、檢送上開函文及旨揭流程圖各1份供參。衛福部函下載流程圖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交通部交通安全宣導「路口安全」及「停讓行人」之觀念下一篇文章轉知轉知基隆市政府製作之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基北北桃生活圈公共運輸定期票」宣傳海報相關內容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出版「2023年性別圖像」(中文版)1份。2023-02-21公告基隆女中111-2編制內教師未完成A1A2之名單202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