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勞動事件法,司法院定自113年1月8日施行案,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513Post published:2024-01-17Post category:庶務組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 / 總務處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3年1月10日院臺勞字第1131000436號函轉司法院113年1月5日院台廳民一字第11201020562號函辦理。二、檢附前項原函影本,副本抄送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參處。附件下載 Post Views: 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正取、備取人員名單下一篇文章112學年度下學期台北青管附屬團隊招生相關內容公告111-2高三補考及重修成績已上傳,請於5/17(三)中午前上網確認完畢2023-05-15有關本校校內禁止工作場所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