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總處宣導,請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5-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3學年第2學期 -住宿生寢室床位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博士班114學年度招生相關內容公告夜自習場地恢復通知2022-05-09轉知111年度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新住民相關活動補助資源)202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