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總處宣導,請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5-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下載 Post Views: 72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3學年第2學期 -住宿生寢室床位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博士班114學年度招生相關內容公告本校於111年4月23日(星期六)舉行110學年度校慶活動,並於同年4月25日(星期一)補假1日2022-04-23轉知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