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辦理114年「青漫獎」

說明:

一、本部每年辦理國家級獎項「金漫獎」,獎勵優秀漫畫家及相關從業人員;為向下扎根培育臺灣漫畫創作人才,爰辦理首屆「青漫獎」,鼓勵青少年接觸臺灣原創漫畫,獎勵及培育青少年漫畫創作人才,前於114年6月18日函請貴校協助宣傳(文版字第11430172151號函諒達)。

二、現考量青漫獎受理報名期限將屆,爰請貴校惠予鼓勵學生於期限內報名參賽,並協助學生進行團體組報名。報名相關資訊如次: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止。

(二)報名參賽資格:

1、團體組:參賽者應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並應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團體報名;每所學校以報名2組為限。

2、個人組:參賽者應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或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含當日)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繳交作品規格(應為原創漫畫作品):1、團體組:17至46頁(含封面)頁漫,或40格以上條漫。2、個人組:1至4頁之四格漫畫。

(四)報名方式:團體組由學校代表報名、個人組由參賽者自行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辦理報名事宜。

(五)獎項及獎勵:團體組計30個獎項(20組團體獎及10名評審特別獎)、個人組計17個獎項,總獎金新臺幣123萬元。

三、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鐘先生,電話:(02)8512-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