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演練辦法第10條、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辦理。
二、為符合上開辦法規定,每半年辦理1次旨揭社交工程演練,演練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演練對象:本署、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60校)及特定非公務機關(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
(二)演練時程:115年5月至11月,期間辦理2次演練。
(三)演練方式:每次演練作業,針對受測人員寄送4封社交工程演練郵件。
(四)演練目標:各次演練作業,各演練對象之「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應低於10%(含),「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應低於6%(含)及「社交工程郵件附件開啟率」應低於2%(含)。
三、請貴校(會)配合以下事項:
(一)請於115年3月31日前,將貴校(會)之專案聯絡人(含姓名、公務電話、公務電子郵件)、演練人員名單(csv電子檔)及自我檢核表(含簽核紀錄),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本署洪小姐(電子郵件:e-s546@mail.k12ea.gov.tw)。
(二)為確保演練作業順利進行,上半年預計於115年5月1日至15日進行信件樣本發送測試,將寄測試信件至各校專案聯絡人,請於此期間進行信件點閱,以確認郵件伺服器能成功接收測試用信件;在此期間點擊信件屬測試期間,不列入計分。下半年測試日期,將另行通知。
(三)請提供「教育雲電子郵件信箱」作為測試名單。
(四)如需使用APP收發公務電子郵件,請使用MAIL2000,若因使用其他APP(如:Google或iOS內建信箱)收取郵件產生觸發紀錄,將視為該帳號之觸發結果,並納入演練結果統計。
四、本署演練作業聯絡窗口如下:
(一)本署洪小姐:公務電話04-37061705、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e-s546@mail.k12ea.gov.tw
(二)本署黃先生:公務電話04-37061067、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e-s555@mail.k12e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