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360Post published:2024-04-26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公文-4下載 Post Views: 58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法務部出版品「《人權搜查客─兩公約人權故事集III(含CEDAW、CRC、CRPD、ICERD)》」之人權教材電子出版品下一篇文章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訂於113年6月16日(日)舉辦相關內容教育部第七屆「我的未來我作主」校園反毒反霸凌影音創作競賽辦法及宣傳海報各1份(如附件),鼓勵各位同學踴躍報名2025-05-01轉知台灣E化資安分析管理協會訂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舉辦資安新知科技-線上影音直播研習課程-「資安鑑識課程-系列Ⅰ初級課程:變臉新界與資安 視覺影像處理 & 真假DeepFake 深偽辨識」,敬邀貴單位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2023-02-20
轉知台灣E化資安分析管理協會訂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舉辦資安新知科技-線上影音直播研習課程-「資安鑑識課程-系列Ⅰ初級課程:變臉新界與資安 視覺影像處理 & 真假DeepFake 深偽辨識」,敬邀貴單位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