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慶安宮110-2「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校內至3月11日止)

校內收件日期:至111月3月11日17:00止

申請條件:
1.設籍基隆市,就讀本市高(職)中、國中及大專在學學生,
2.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失學之在學學生。
3.限一戶一名及一所學校不超過五名。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4.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或重症兒家境清寒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