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ost author:klgsh330Post published:2022-03-11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 / 防疫專區一、依據教育部本年3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22246號函轉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二、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一)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1738下載 Post Views: 6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110學年度台北海大盃撞球錦標賽競賽,歡迎有興趣同學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轉知:大考中心辦理「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題研討會」,歡迎教師報名相關內容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受教育部委託辦理「112年度中學生MIT AppInventor培訓二日營」報名資料,第三梯次報名於112 . 年 8 月 7 日截止,請協助儘早轉知所屬國高中,請鼓勵同學參加。2023-07-25轉知臺南青年志工中心舉辦之「綠色教育-實在地.食在地:關廟國小」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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