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總處宣導,請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5-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3學年第2學期 -住宿生寢室床位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博士班114學年度招生相關內容置頂公告親師座談會活動流程及手冊2025-02-26轉知有關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辦理「113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臺北場」一案,敬請參考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