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2日臺教資(四)字第1110006509號函轉行政院111年1月17日院授發資字第1111500068號函辦理。

(目前已有資訊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