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 112-第一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弱勢兒少證明。
    • 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撫養責任或家庭遭受變故等)之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
  • 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
    每年級限一人申請,申請名額超過時,由本校獎學金審查小組審議後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