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嘉新獎學金

申請時間:民國113年3月11日起至4月11日 17:00 止。採線上申請。

申請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2-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 學業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申請程序
採線上申請及覆核,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

操作說明請參看:
「學生線上申請」 教學: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guide
申請人
a. 進入線上申請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
b.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檢附文件:
■ 目前就讀學校學期正式成績單。
■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請於線上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請注意,師長推薦信須採上傳方式,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
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人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